传承人主要现身于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领域。对杰出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传承人的权益和管理,是21世纪初正在进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守护神。

    简介

周至龙灯活动议程有:请龙神、舞龙灯、送龙神等。

北庵巷舞龙灯前一般要去白龙池请龙,请龙时须举行隆重的安神礼。舞龙仙童头扎神符,身穿彩服,腰紧黄带,系上串铃,脚蹬云麻鞋,竖起龙杆。龙前有神案,上祀俸龙牌位,放香、蜡、表,点燃后烟雾缭绕、银光闪闪。尔后鸣炮,全体跪拜三叩首。领衔者口诵经文。待真龙入龙灯身后便可开始舞龙。

舞龙时的场面蔚为壮观。锣鼓队在前大造声势,吸引人们的注意。四对排灯,高6米宽5米的龙门及5米高的龙柱紧随其后,接下来是鸡灯、鱼灯、虾灯、蝉灯、花鼓灯、五角星等。在这种声势,阵势中巨龙晃头摆尾,走家过户,畅游各街头巷尾,巨龙时而昂首腾空,时而扭头翻身,时而抱柱缠绕,场内有时云雾缭绕,有时火光冲天,有时星光点点,观者刚才赞声连天,这时瞠目惊叹,顿尔掌声绵绵……

舞龙灯结束后就该送龙归宿了,送龙神的程序与请时大抵相同,一般在正月十五、十六晚进行。

基本套路有:金龙出龙门(出东海)三抬头(放烟火);金龙腾云,赐福天下;金龙嬉水(头舔尾、尾洗脸);钻四柱;緾单柱;金龙大翻身;金龙欢腾,百花怒放(放穿草花);金龙单钻,头尾双钻;龙尾倒卷,欢欣鼓舞;二龙戏珠;母子情深(三条龙);金龙盘宝地;四海龙王相聚等十三套。

另外,王婆寺龙灯的表演也十分精彩,主要套路有:巨龙闹春、中华龙、龙退壳、龙翻身、龙嬉柱、龙翻腾、龙摆尾、龙巡四海、祥龙腾天等九套。

表演者为青壮年,分三组轮换,每组11人,2人执龙头,2人执龙尾,7人执龙身。龙珠1人,灯笼8人,排灯8人,龙门人5人,烟火2人,放花2人铁炮4人,锣鼓队15人。

    历史渊源

龙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异动物,由鹿角、狮鼻、虎眼、牛唇、马面、鹰爪、鱼鳞、蛇身、凤尾等部分组合而成,是团结、吉祥的象征,表现中华民族丰富的想象力和智慧。在古代,上到帝王,下到百姓,都十分崇拜龙,甚至黄帝自命真龙天子,其子孙称为龙子龙孙,御用之物多以“龙”冠名。直到今天,虽时代变迁,但龙对中华民族的影响依然深远。在中国,龙文化根深蒂固,中华儿女自称炎黄子孙,又称龙的传人。农民对龙有特殊的感情,由于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认识,人们想象云中和海中都有龙,而龙又是管雨的,舞龙是为祈祷龙神的保佑。于是,在一年之首的正月,舞龙灯便包含了庄稼人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平安祥和等美好愿望而长期流传下来。据说龙舞最早出现在黄帝时期,此后便广泛在我国流传。

关于周至龙灯的起源有两种说法。

一种认为始于东汉初年。当时刘秀遇难,路经北庵北门外,王莽带兵追杀,幸亏太上老君搭救指引其藏于卧龙桥下,结果王莽大军陷入五花泉中被吞没,此后白龙池时有白龙出现。相传北庵巷一胡姓之人外出暮归,见四门紧闭,他绕北城门欲回,行至白龙池处,忽见一条白龙,龙首城墙之上,龙尾扎于池水之中,吓得胡某仓慌逃回。忙将此事告知邻里,待众人来时神龙已不见了踪影,只留茫茫云气。次年七、八月间渭河涨水,沿河诸村皆被淹没,唯北庵独存。为报神龙赐福之恩,在白龙池西修龙庙三间,翠年正月十二至十五、二月二、二月十五北庵人舞龙灯进行祭祀,代代相传至今。

另一种认为始于明末。明末某年,骆河溢洪(骆河就是今天的沙河),河中漂有一尊神像,后称为三神,王府寨村民请于寨内,(王府寨就是现在王婆填寺村的前身),随之供俸。神像座内有一龙体图案,首白、尾白、浑身白,全村老少皆感天赐神龙保民护寨,为感祥龙之恩,遂按图制作龙灯,以舞龙活动来祭祀神灵,祈求安康,至此以后周至舞龙灯的习俗便流传下来。

    传承人

详见传承谱系

    传承谱系

    濒危状况

近年来,周至县委、县政府及文化馆高度重视,已对《周至龙灯》这一传统民间舞蹈项目做出了许多的挖掘、保护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娱乐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加之周至龙灯这种古老的民间艺术在人员组织,演出场次及规模方面的局限性,使其自身生存空间愈来愈小。

2、周至龙灯制作的高超技术,表演的精湛技艺全都掌握在老艺人手中,他们年逾古稀,深感力不从心,各种原因导致人才方面的青黄不接,让他们忧心忡忡,谁都不愿看到人亡艺息的尴尬局面。

3、活动经费问题一直制约着周至龙灯的活动开展,缺乏专门的锣鼓队及乐器,道具服饰修缮更新总是捉襟见肘;至于培训和表演需要靠老艺人和村干部的威望,面子来进行,只能就地筹人筹款,即便如此仅能维持现状而已,要想进一步发展无从谈起。因此,挖掘其社会价值更好地服务社会,已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

自唐宋时发展到现在,全靠民间集资,村民摊款,而维持发展。近年来,发展缓慢,主要是资金投入太小而造成的。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法律保护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周至龙灯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艺术遗产,应受到法律保护。

2、其它措施:周至县政府公布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周至龙灯名列其中。2009年成立周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施保护工作。2009年周至县文体局、文化馆组织工作人员对周至龙灯进行全面普查,并对相关音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复制。

目前,传承人自发成立了周至龙灯艺术研究会。

保护内容:

1、由专人负责,全面细致开展普查,建立龙灯的发生、发展的历史价值,建立资料库,录制专题片,整理存档。

2、在保护老艺人的同时积极培养龙灯制作及表演的接班人。

3、开展研究工作,筹建陈列室,在研究利用中保护传承。

十年保护目标:

1、建立、健全各种龙灯相关各种龙灯相关档案资料,存入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

2、成立“周至龙灯艺术研讨会”,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3、建立保护、培训、传播、开发的有效机制,使周至龙灯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向经营性文化产业迈进。

五年保护计划:

2009-2010年:搜集整理各种有关材料,收集齐全;

2011年:修复、更新道具服饰等,焕然一新;

2012年:开展龙灯制作及表演方面的研究,力求有所创新;

2013年:重建白龙寺等景观,并建成开光。

五年主要保护措施:

1、制定保护政策。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之规定,县政府制定出周至龙灯传承保护发展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

2、确定保护资金。建立“周至龙灯保护基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募捐资金来开展活动,给老艺人和艺术骨干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3、培养艺术人才。对现有的表演者进行培训外,通过周至艺职校等培养传承表演人才。

4、在开展展演活动的同时,力争五年后建成周至龙灯陈列馆。

建立机制:

1、建立民间自发参与和政府自觉保护相结合的机制,通过举行座谈等形式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以求形成合作。

2、采取专家、专业人员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走出去,请进来,提高表演,研究人才的知识层次,进一步扩大影响。

3、建立以镇东村为中心的,联络全县各传播地区保护与振兴龙灯的机制,以开展展演或学术研讨会为平台,开展交流与协作。

经费预算及其依据说明:

1、普查调研,资料的完善,归档费用5万元。

2、成立“周至龙灯”理论研究室,开展制作表演的理论研究费用2元。

3、周至龙灯制作及表演骨干的培训工作所需经费10万元。

4、建展室三间,陈列龙灯及相关的道具、服饰等费用20万元。

5、重建白龙寺所需费用30万元。

共计:85万元